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资待遇:
1.直接聘为“潇湘学者”特聘教授(事业编制)、博士生导师,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实验条件。
2.提供税前60万元-100万元的年薪,同时享受高水平科研绩效和其他福利。
3.提供科研启动费200万元-800万元(含国家部分)。
4.提供不低于200万元的安家费及货币化补贴(含国家和地方补贴),长沙商品房均价约1.1万元/平米左右。
5.单列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支持招收博士后。招收的博士后,薪酬由学校全额承担。
6.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鼓励开展交叉研究与合作,优先支持组建创新团队和申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人才工程。
7.解决配偶工作,子女享受湖南师大附中、附小、幼儿园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8.同时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优待政策、医疗保健和机场高铁贵宾通道等高层次人才待遇。
9.海外优青进入答辩暂未通过者,可纳入学校“潇湘学者计划”支持(提供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