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合作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开展智能社会治理领域研究:聚焦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带来的社会性影响及治理挑战,采用社会实验等循证方法,面向教育、网络沉迷与赛博空间、城市治理、能源环境、医疗等领域,以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为依托,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和智能社会治理的战略政策、公共治理、技术治理、伦理规范、标准化等方面研究。 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面上项目以及相关中央交办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参与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化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SAC/SWG35)相关研究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和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2.录用后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不挂职、兼职;
3.具有较强的定量或定性研究能力,能够熟练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4.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课题组织能力;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从事英文论文写作;
6.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7.有完整的社会实验和实验性研究经历者优先;
8.有标准化研究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9.优秀者可推荐参加清华大学“水木学者”遴选(https://postdoctor.tsinghua.edu.cn/thu/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