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国际法学
其他条件:
1.国际法方向(含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及国际经济法)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背景,在该方向领域成果显著,且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具有担任该方向学科带头人的能力。
薪酬待遇
1.学校“百人计划”人才:
(1)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岗位: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3)薪酬:学校提供全国有竞争力的协议年薪制薪酬50—130万元不等(税前);
(4)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须面议并纳入学校“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5)住房补贴:100万元—500万元不等,具体面议;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6)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7)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可供选择;
(8)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9)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2.学校全职特聘人才:
(1)编制: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
(2)岗位: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
(3)薪酬:特聘副教授学校提供协议年薪34-42万元(税前)和相关福利待遇;特聘讲师学校提供协议年薪28-32万元(税前)和相关福利待遇;
(4)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须面议并纳入“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5)安家: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6)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7)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8)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3.“强基计划”专项人才:
(1)编制: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强基全职特聘实行预聘——长聘制;
(2)岗位:教授、副教授、讲师、全职特聘讲师;
(3)薪酬: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岗位执行广州大学同级别教师薪酬模式及相关福利待遇;强基全职特聘岗位学校提供协议年薪28-32万元(税前)及相关福利待遇;
(4)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强基全职特聘人才还可选择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