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美术与书法、教育学、文献学、哲学、文学、历史学、书法学、美术学、书法理论、书法创作、书法美学、中国画、书法教育、书法文化
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担当立德树人责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3.年龄要求: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者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科艺术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有博士后经历者不超过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书法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重大项目或国防军工重大项目主持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