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薪酬待遇
1.资源配置
(1)在申请阶段,学校及二级单位将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申报书撰写指导,提高申报获批率;成功入选后,直接聘为教授;安排办公实验场地。
2.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学校按“一事一议”提供年薪制薪酬。
3.科研经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3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期限3年;
(2)省级配套资助5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3)学校按学科基础和实际需要提供60-120万元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
4.生活待遇
(1)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生活配套服务;
(2)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
(3)享受广州市购车竞价上牌报销补贴,入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优秀专家,享受专家年度体检疗养、子女教育入学等人才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