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风景园林等专业(方向)
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3.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获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原则上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省、市相关部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