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
1.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年度进人计划数限制。
2.学历或职称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
,原则上文科类要求55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理工科类要求50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即达到学校“韶峰学者特聘岗位”学术带头人以上层次)年龄可放宽至55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原则上要求45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但不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原则上要求40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最终招聘专业及相关招聘要求以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5.专业方向为:0701数学、0714统计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02物理学、0704天文学、0803光学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70205凝聚态物理、080102固体力学、0703化学、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710生物学、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902园艺学、1007药学、1008中药学、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305设计学、0854电子信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1401岩土工程、081402结构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1405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085901土木工程、085902水利工程、085903海洋工程、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4建筑技术科学、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0706大气科学、0709地质学、0713生态学、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等。
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事业编指标和进人计划指标限制。符合入编条件的优秀博士,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立即办理入编手续,享受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社保等福利待遇。
2.引进待遇
优秀博士安家费35万元(税前)起,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起、理工科10万起,学术成果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上不封顶。入职后业绩特别优异者,可以申请追加安家费和滚动支持科研启动费,具体一事一议并在入职合同中明确标准。
3.薪资水平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年薪制,基础薪酬标准为拔尖人才60万元/年(税前)、杰出人才80万元/年(税前)、顶尖人才120万元/年(税前)。入职后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重大贡献者还可以申请奖励性绩效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学校的专项奖励。
学校设立青年博士发展基金,对新引进无高级职称的博士,除基础薪酬外,另外享受4000元/月的补贴,在年终二次分配时由学校直接发放到个人,持续发放24个月。
4.人才工程
学校设立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拔尖人才、学术骨干等特聘岗位,在聘期内可分别享受每年20万元(税前)、12万元(税前)、12万元(税前)、6万元(税前)的特聘岗位津贴。业绩特别优异者在入职时由学校直接认定为相应特聘岗位人才,同时积极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
5.职称评审
应届博士入职当年即可认定讲师,入职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业绩特别优异者可提前申请破格参评副教授。博士后出站后可直接申报副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人才,可走绿色通道申报副教授或者教授。已有高级职称的可依据相关规定确认职称。
6.访学进修
符合博士后进站条件者,入职时可根据政策申请在校内或中科院、中国社科院等知名科研院所、依托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国(境)外知名高校等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校内全职博士后资助经费不低于20万元/年(税前)。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等访学资格者,可按规定申请访学进修。
7.学术团队
学校依托一流学科及其支撑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群以及省部级以上平台重点引进创新团队,团队引进待遇标准一事一议。新入职博士纳入创新团队管理,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配备学科带头人或者学术带头人作导师,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进行全方位职业规划与成长指导。
8.配偶安置
教授、特别优秀的境外博士以及纳入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承诺解决配偶工作,配偶是事业编制或公务员编制人员的可以根据政策编制内调入学校或湘潭市工作,配偶是非事业编人员的由学校安排校聘合同制岗位。其他引进人才由学校根据情况协助安排配偶工作,聘期考核优秀达到相应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可以申请校聘合同制工作岗位。符合事业编岗位招考条件的人才配偶,可以按照政策参加事业编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由学校择优录取。
9.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子女为学龄前儿童的,直接安排入托校内幼儿园;处于基础教育年龄段的,由学校安排到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就读(附属学校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与湘潭大学共同建设、湘潭市主管、长沙市一中全面支持建设、领办、按照省级一类学校标准建设的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建设目标是“湖南一流,湘潭第一”);成绩优秀且符合名校招录条件的,学校协助其择校就读。
10.生活消费
学校位于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的家乡——湘潭。湘潭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株潭都市圈品字形一极,是一座现代宜居之城、典型的山水洲城,坐拥千里湘江第一湾,区位交通优越,距离黄花国际机场一个小时车程,高铁、城铁、高速公路纵横交错通达四方。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学校周边房屋均价5500元/m²左右,生活消费品价格水平整体较低,幸福指数较高。
11.地方政策
湘潭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湘潭大学人才“引育用留”的若干措施(试行)》(潭人才发〔2023〕6号)从人才引培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奖励、仪器设备共享、“双一流”建设补助、定向开发楼盘、人才子女入学、人才配偶就业、人才父母养老等方面对湘潭大学进行全方位支持,其中:对新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工作成效和所作贡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30万元、10万元标准奖励;对与企业签订横向科技项目技术合同并取得实效的项目,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每年统筹拿出一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对口对应”的原则,解决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夫妻分居问题;对A、B、C、D类人才父母居家养老的,每年发放10000元、10000元、5000元、5000元养老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