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最终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24年通知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薪酬待遇
入选后国家提供经费支持,项目入选者可同时享受广东省、江门市、学校叠加经费及配套支持:
1.编制及聘岗: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可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薪酬待遇及购房补贴:
(1)年薪80—120万元人民币;
(2)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50万人民币(税前);
(3)每年可享受所在学院(部门)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3.科研支持:
(1)国家资助工作经费100-300万元,同时享受广东省、江门市及学校配套工作经费支持,最高可达1650万元;
(2)优先支持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并配备充足科研办公和实验场地;
(3)在招收团队成员、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
4.其他生活支持:
(1)根据人才需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读江门优质公办学校;
(2)未在江门购房前可享受每月最高6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享受三年;
(3)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江门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江门市提供的人才政策;
(4)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