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全职从事博士后相关研究,完成与合作导师制订的科研计划。
任职要求:
(一)普通型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二)师资型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具有眼科执业医师资格,符合科研业绩要求(SCI3分及以上2篇或SCI5分及以上1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2项或SCI3分及以上1篇+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
福利待遇:
(一)基础年薪14-16万元。
(二)激励年薪(按出站业绩奖励)16-36万元/年。
(三)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五险一金、硬件配套等人才福利。
(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另加导师经费。
(五)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达到正、副高岗位评聘条件者,可直接申报正、副高岗位,在空缺岗位内优先评聘;达到优秀业绩出站的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达到正高岗位评聘条件者,可直接申报评聘正高岗位。
(六)积极协调解决配偶就业问题及子女入学问题。
(七)科研业绩按医院政策给予奖励。
(八)在站期间,课题可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开展。可赴香港等参加学术会议,与国内外大咖交流学习,了解国际前沿学术。同时提供充足且个性化的临床培训和实践机会。
(九)人才红利,除上述优待福利待遇,享受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相关人才政策福利,另积极为博士后进行各项人才项目申请: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50万元生活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