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具有全日制(四年)本科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全国重点或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专业(政治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社会学);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且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报及以上刊物发表马克思主义学科相关学术论文的,或取得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的。
薪酬待遇
1.学院实行聘用制,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迁入学院集体户(厦门市集美区户口);
2.学院按月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厦门同类高校同类岗位水平,并为教职工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3.符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博士应聘条件者,待遇标准参见《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引进人才暂行规定》(诚毅院综【2019】66号);
4.符合学院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可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