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学、新闻传播学
其他条件:
1.普通话一乙及以上;
2.具有相关地市级广播播音或电视播音从业经验者优先
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学术研究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4)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薪酬待遇
入职教师按照学校正式员工薪酬方案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