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立德树人,潜心治学,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2.助力所在学科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推动建设世界一流学科;
3.完成受聘岗位考核要求。
任职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有不当言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经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的学术训练;
4.应聘讲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聘副教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40周岁,应聘教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应聘者年龄要求放宽1岁;
5.应聘讲师岗位者无职称要求,应聘副教授岗位者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教授岗位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