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3.以上参照2023年海外优青条件,具体以2024年基金委发布通知为准;
4.招聘方向: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健康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心理与行为建模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
岗位待遇
给予“海外优青”项目入选者如下相关待遇和配套支持:
1.研究组组长(研究员)岗位;
2.提供科研启动与人才专项经费300-600万元(含国家、院提供的支持);
3.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用房,以及团队支持;
4.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薪酬;
5.对符合条件者可提供研究所人才周转公寓(两室一厅);
6.根据中央在京单位落户政策,解决本人、配偶及子女北京户口,协助解决子女入园入学等;
7.对于特别拔尖、紧缺急需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进一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