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备注:以上条件根据2023年海外优青申报政策拟定,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按照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项目指南执行。)
薪酬待遇
1.国家资助:100-300万元,资助限期3年;
2.学校支持:
(1)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直接聘为教授;
(2)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80万元;
(3)按照国家资助金额1:1配套科研经费(学校资助额度不低于200万元);
(4)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计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来校工作三个月内发放安家费不低于150万元,工作满10年并考核合格给予不低于150万元购房补贴;
(5)纳入江苏省事业编制管理,无非升即走,支持受聘人才“以才引才”组建学术团队;
(6)提供138平米过渡住房免费居住或发放相应租房补贴;
(7)全校实验平台开放共享,提供充足的科研办公条件,配备科研助理;
(8)安排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读附属学校(幼儿园至高中),学校为未成年子女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按学校规定报销就读幼儿园期间保育费;
(9)办理“彭城英才卡”,享受政务服务、金融服务、落户政策、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高层次人才专享待遇;
(10)依托我校申报未获批海外优青项目的,学校直接举荐(或推荐)参评江苏特聘教授,获评后给予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备注:学校具体支持根据学科平台和个人实际情况,一人一议,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