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主要从事海洋经济规划、海洋产业政策等研究。
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经济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经济地理、农林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其他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含)以上SSCI/CSSCI/EI论文或2篇(含)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者优先考虑。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4.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近三年内获得国内外博士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研究领域拥有突出的创新能力或发展潜力;
7.全职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薪酬待遇
1.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与我所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体系、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属地规定的改革性补贴及我所制定的绩效工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标准)、年终奖励性绩效津贴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安排的博士后资助经费等,综合薪资不低于30万元/年。在站期间,全职博士后达到“博士后高级科研助理”业绩条件后,可申请从次月起提高聘期薪酬待遇(专业技术九级标准),综合薪资不低于35万元/年;
2.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周转住房、上下班通勤保障;
4.支持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博新计划”,若入选,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