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 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支持配套待遇
(一)编制及聘岗:事业编制,聘教授、博导,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
(二) 薪酬待遇及安家购房补贴:
1.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协议年薪100万元人民币;
2. 住房补贴275万元人民币(含国家和地方);
(三)科研支持及条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3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期限3年。
2. 省级配套资助5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
3. 学校按学科基础和实际需要提供60-120万元科研相关工作经费额度,纳入学校“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4. 配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提供较好的科研办公和实验场地。
5.优先支持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博士后招收名额不限(博士后在校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待遇36万元起,若按A类进站业绩优秀的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待遇为44万元起)。
(四)其他生活配套条件:
1.提供五年期的周转性三居室住房一套。
2.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生活配套服务。
3.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
4.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5.享受广州市购车竟价上牌报销补贴,入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优秀专家,享受专家年度体检疗养、子女教育入学等人才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