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公共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统计学、经济史、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劳动经济学、能源经济学
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有志从事学术研究,求真务实,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24年8月前获得博士学位;
4.科研水平突出,教学能力强,可用英语授课者优先录用;
5.助理教授35周岁以下,副教授40周岁以下,教授45周岁以下。
6.符合厦门大学相应职务教师任职条件,能够履行厦门大学相应职务教师岗位职责。
薪资待遇
1.受聘教师实行聘任制,享受厦门大学同级职务教师同等待遇(其中新引进的副教授、助理教授实行准聘制管理,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执行)。同时,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同步申请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A类及B类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详见https://jobs.xmu.edu.cn/2023/0420/c8410a472729/page.htm。
2.可按受聘职务给予相应的安家费等。
3.厦门大学实施一系列高层次人才计划,凡入选各级高层次人才计划者,还可获得更多经费资助。
4.根据申请人条件及其工作表现,提供绩效奖励和课酬,使其在学院工作期间享受国内经济学人才市场最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5.学院为聘用人员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创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供与国际国内学术界广泛、频繁和深入的交流机会。国内高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将优先考虑选送到国外名校访问进修和参与相关学科的国际前沿研究。
6.符合厦门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申请条件的,可申购相关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