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研究方向: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水利学
学科专业:
水利工程
其他条件:
1.在国内外已经获得(一般不超过三年)博士学位者。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4.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能全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博士后在站待遇
1.年薪:创新人才岗位30万元,基础岗位20万元,按月预发70%,剩余部分在出站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
2.租房补贴:1500元/月。学校提供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3.科研启动费:创新人才岗位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6万元;基础岗位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4.聘期目标任务外超额完成的科技成果可享受学校科技业绩奖励。
5.在站期间可申请师资博士后,师资博士后享受2万元/年津贴。
6.享受教职工同等保险、落户、子女入学相关待遇,师资博士后配偶可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择优安置,外籍博士后购买综合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