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要求:
不超过35周岁
学科专业:
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
其他条件: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近3年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生须承诺进站半年内提交博士学位证书;
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申请在职博士后进站须按一定比例进行审批。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年薪,由省财政安排的博士后专项资金和学校配套安排的资金两部分共30万元/年(税前,含五险一金等)。
考核奖金:中期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出站考核达到良好等次的,给予3万元奖励;达到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
住房保障:学校为博士后人员在站两年期间提供公寓或住房补贴2000元/月;
医疗福利:博士后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和体检待遇;
其他福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跟随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