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学科专业:
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技术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等
人才层次:第一层次
引进条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面议
人才层次:第二层次
引进条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
1.不低于1300万元(安家费200万,科研启动费100万,平台建设费1000万),上不封顶;
2.学院额外提供配套支持经费,具体面议;
3.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
4.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者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税前)。
人才层次:第三层次
引进条件: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业绩,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者。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
1.不低于340万元,(安家费100万,科研启动费40万,平台建设费200万),上不封顶,具体面议;
2.学院额外提供配套支持经费,具体面议;
3.年薪50万元(税前)+贡献绩效;
4.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者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人才层次:第四层次
引进条件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学术积累,具备承担国家级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
1.不低于98万元(安家费50万,科研启动费48万);
2.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校内周转房租住
3. 按副教授聘岗,成为学校正式教师(无非升即走),纳入国家事业编制;
4.按标准提供研究用房。
人才层次:第五层次
引进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优秀人才。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
1.不低于70万元(安家费35万,科研启动费35万),上不封顶;
2.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3.按副教授聘岗,成为学校正式教师(无非升即走),纳入国家事业编制。
4.按标准提供研究用房。
人才层次:师资项目博士后
引进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取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
1.成为学校正式教师,具有博士后和教师双重身份(无非升即走),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博士后出站后按正常教师管理。
2.享受学校第五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不低于70万元(安家费35万,科研启动费35万),上不封顶。
3.博士后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8万元(含自治区资助补贴,不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与学院合作企业联合招聘的博士后还可享受企业提供的15万/年的薪酬,科研成果根据学院绩效分配办法参与予以奖励。
4.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5.按标准提供研究用房;
6.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7.博士后出站后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享受薪酬福利待遇。
8.可直接认定副教授职称(按广西地方政策)
人才层次:项目博士后
引进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取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引进待遇(含学院配套)
1.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8万元(含自治区资助补贴,不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与学院合作企业联合招聘的博士后还可享受企业提供的15万/年的薪酬;
2.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4万元;
4.按标准提供研究用房;
5.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6.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留校工作,并按学校当年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待遇兑现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7.可直接认定副教授职称(按广西地方政策)。
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
教师和师资项目博士后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按第三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若无适合工作岗位,可一次性享受10-20 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
2.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就读桂电幼儿园、小学、中学。
师资项目和项目博士后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办理其本人及子女的落户手续,工作期满出站后应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其子女上学或入园按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同等对待。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按学校同类人员条件执行,出站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可以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3.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若已取得副高职称,可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4.出站考核优秀奖励3万元。
海外人才
有国(境)外高校、专业科研机构或企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有国(境)外3年及以上博士后研究经历,可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直接评审正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