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商务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其他条件:
国内高水平大学任职的教授、副教授,学术水平高于其所在学科教授平均水平,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理工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薪酬待遇:
年薪/薪酬:年薪30万元(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安家费:70万元,住房待遇: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或享受20万元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近五年取得突出的教学或科研业绩。
其他待遇
1. 引进人才通过申报及认定,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及桂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个税奖励等人才补助。
2. 六类、七类岗位优秀人才到校后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独秀青年学者、年薪制。
3. 引进的博士后人员,可按照广西有关政策,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4. 第一至第四类岗位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第五类岗位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非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
5. 引进人才档案到校后,子女可申请入读学校的附属学校。
6. 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将优先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