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其他条件:
在全国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具备相应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薪酬待遇:
年薪/薪酬:年薪50万元(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安家费:90万元,住房待遇: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或享受30万元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8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独立工作用房及科研试验用房
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近五年取得突出的教学或科研业绩。
其他待遇
1. 引进人才通过申报及认定,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及桂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津贴、购房补贴和个税奖励等人才补助。
2. 六类、七类岗位优秀人才到校后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独秀青年学者、年薪制。
3. 引进的博士后人员,可按照广西有关政策,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4. 第一至第四类岗位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第五类岗位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非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
5. 引进人才档案到校后,子女可申请入读学校的附属学校。
6. 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将优先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