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在1990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4.应聘者应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具有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7.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招聘要求
1.专业不限
2.性别不限
3.需入驻学生公寓
待遇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受聘人员子女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办学声誉好、社会评价高。
3.应聘者入职后原则上担任研究生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且辅导员岗位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转聘行政岗位或教辅岗位。
4.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申请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引进时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4万元、引进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8万元。申请结果以省人社厅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