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要求:
未满50周岁
学科专业: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化学工程、生物质材料与能源、制药工程、药学、应用化学
其他条件:
1. 自然科学类原则上未满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人文社科类原则上未满4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50周岁);
2.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知名专家认可,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带领某学科领域或学术方向取得国内领先水平潜力。
提供待遇
1. 首聘教授(研究员);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不少于1个博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指标不限;
2. 薪酬按聘任岗位标准执行;特别优秀的,可实行协议年薪,协议年薪不少于50万元(税前);
3. 提供安家费不少于100万元(税前);提供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5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少于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三居室(100㎡左右)过渡住房或租房补贴。
我们还提供以下支持条件:
1.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入编政策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编;
2. 保证研究生招生指标,为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单列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 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配备青年英才和博士后助手,学校为青年英才和博士后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4. 解决子女入园入学(学校有幼儿园、附属小学、对口直升中学);解决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配偶工作,协助解决拔尖人才的配偶工作;
5. 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其在广州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 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 14 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7. 推荐申报国家、广东省各类引进人才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