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要求:
不超过55周岁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政治学、民族学、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法学、统计学新闻传播学、广告学、人口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方向)
其他条件:
一般应为自治区级C类及以上或相当层次和水平人才。具有较为宽广的学术视野、深厚的学术造诣,能引领学科发展,有突出的团队建设和组织能力,取得突破性科研成果,或在所从事领域有一定公认的重要成就和较大影响的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薪酬待遇
一、引进待遇
学校全职引进的人才享受学校提供的人才待遇。人才引进待遇一般包括安家费或住房待遇、科研启动费和薪酬。
(一)Ⅰ类、Ⅱ类人才。除享受广西或桂林市规定的引才待遇之外,学校提供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事一议”,薪酬可实行年薪制或者享受校内聘岗薪酬。
(二)Ⅲ类人才。学校结合实际,确定当年度引才待遇政策,具体由学院与人才商议、学校研究决定。薪酬待遇按照校内聘岗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引进时若无职称,到校工作后5年内可享受副高三档标准薪酬待遇,其职称资格、任职年限、入岗年限以实际取得及上级正式审批为准;5年后如未评上副高职称,则按照当时实际评聘的职称和岗位给予相应的待遇。
(三)Ⅳ类人才。入职后薪酬待遇根据有关政策执行。
二、其他待遇
1到校工作均可入国家事业编制(含非实名控制数聘用形式)。
2以上工资薪酬不包含单位支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社保等(约4-8万元/年)。
3教学科研奖励待遇丰厚。如取得相关优秀教学科研业绩,均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待遇,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4配偶工作。本着人岗适配原则,结合配偶履历情况和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安置工作,入职后可以按程序申报非实名控制数聘用。
5子女就学。本着就近入学、职工同等待遇原则,协助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6校内人才体系。学校坚持引育并举,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按照领军、屏风、青年的梯队建设布局,统筹考虑各类人才培养和发展,分类分步实施“领军人才引育计划”“屏风学者引育计划”“青年英才引育计划”“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社会服务人才培育计划”“各类服务管理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队伍建设“六大计划”。(领军人才,享受高额年薪和优厚人才待遇,上不封顶;入选学校各层次支持计划,可享受1500-4000元/月人才津贴等。)同时,学校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帮助人才冲击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人才项目。
7地方政府人才待遇。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和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若入选广西人才项目,另享受以下待遇:
(1)广西杰出人才: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
(2)广西八桂学者∶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青年人才培养专项: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企事业单位新入职、35 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按照自然科学领域 30 万元/人、社会科学领域 10 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按照 10 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