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
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民俗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生态学
其他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理想信念坚定(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二)业绩条件
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良好的发展潜质,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具体业绩条件请电话咨询学院联系人。
(三)相关待遇
学院对优秀博士实行分类(A类、B类、C类)引进政策,代表性业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兑现相应待遇。
1.安家费:A类50-60万元,B类30-40万元,C类20-25万元。档案及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到校,体检合格且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发放。
2.提供高层次人才周转房房源一套,享受校内职工同等价格,夫妻双方只享受一套房源。
3.房租补贴600元/月,发放1年或提供周转房1年。
4.科研启动费:A类理工科10万元、文科7万元,B类理工科9万元、文科6万元,C类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博士点培育学科(教育学、数学)可增加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5.三年内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奖励性绩效工资。
6.博士学历学位津贴1000元/月。
7.入校工作后,可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申请相应资助,标准为A类人选每月6400元,B类人选每月3200元。
8.条件优秀的博士,其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结合其配偶所学专业和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经过考核,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减少安家费10万元。
9.学校负责协调安排子女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
10.博士后来校工作后,根据河南省有关政策,积极协助申报博士后留豫来豫工作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