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满足各流动站具体的招聘要求。
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获得海洋环境、海洋生态学、渔业资源或资源与环境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并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研究方向:
恢复生态学/渔业资源增殖学
福利待遇:
1.学校为博士后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科研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年薪分基础薪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其中卓越博士后薪酬可达到40万元(含青岛市补贴,另行组织选拔),重点资助类基础薪酬23.4万-30.6万元,一般资助类基础薪酬18.4万-25.6万元,对于在站期间在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难题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绩效奖励;出站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25万-40万元的聚青资助。
2.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等国家、省市项目,入选后叠加享受相关待遇。
3.学校建有九年制附属学校、幼儿园、博士后公寓等,为博士后及家属提供生活保障,并会同二级单位在办公条件、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协助;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山东省惠才卡和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
4.达到学校教师引进要求的博士后,可按程序申请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