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具有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申请条件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福利待遇:
畅通的发展通道
事业编制,直聘准聘教授岗位
配备职业发展导师,提供良好的团队和顶尖学科平台支持
实施分类评价、分系列发展,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优越的待遇和宽广的平台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可择优获得“卓越青年学者”叠加资助;提供住房补贴或同等价值的其他住房待遇;保障博士指标,提供足量科研启动经费,充足的办公实验面积;享受央保养老、公费医疗,解决子女中小幼入学,在满足北京市落户条件下,协助解决配偶、子女落户。
申报支持
达成申报意向后,学院将为申报人匹配专属导师,组织多轮申报指导,并安排专人全流程协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