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诚信与科研道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具备强烈的科研责任心与敬业精神;
2.专业背景匹配: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质学、土壤学、生态学、水文学、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科学与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理工科专业;
3.学历要求: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毕业论文答辩、2026年内可顺利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3年;暂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申报;
4.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在职博士后优先考虑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经验、以第一作者发表二区及以上SCI期刊论文、拥有核心发明专利者;科研成果优异、具备突出创新能力与课题研究实力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6.工作要求: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须全脱产在岗开展研究工作,按甘肃省最新政策要求,全职博士后需将个人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全部转入本公司工作站;在职人员仅可申报定向联合培养博士后,且严格遵守甘肃省在职博士后管理相关细则;
7.身心健康,能够胜任高强度科研工作,服从工作站及创新中心统一管理,按期完成既定科研任务。
四、在站工作期限
1.博士后常规在站研究期限为2年;
2.结合课题研究进度,经博士后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工作站审核批准,可申请提前出站(最短在站时长不得低于21个月);
3.针对重大科技专项、周期较长的攻坚类课题,可申请延长在站期限,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累计在站总时长不得超过3年;
4.在站延期、出站考核、退站等相关流程,全部按照国家及甘肃省博士后统一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方向: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质学、土壤学、生态学、水文学、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科学与技术、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
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体系
1.全职博士后:入职后统一执行公司副高级职称薪酬标准,实行“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科研奖励”分配制度,薪酬结构透明;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宿舍,全额享受节日福利、体检、团建等正式员工全部福利待遇,同时叠加省级博士后专项津贴和生活补贴;
2.在职定向博士后: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同时叠加省级博士后专项津贴和生活补贴。
(二)科研专项支持
1.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公司《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博士后进站并完成开题评审后,发放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用于实验耗材、设备采购、差旅调研、论文发表等科研支出;
2.项目申报支持:优先支持博士后独立或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甘肃省博士后专项资助项目;对成功立项省部级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的人员,给予额外现金奖励;
3.硬件配套:配备办公工位、科研实验场地,开放公司及创新中心全部实验设备、数据库、测绘监测平台等科研资源。
(三)综合生活保障
1.人事户籍:协助全职博士后办理户籍落户(兰州市)、人事档案托管、职称申报等相关业务;在站科研成果可直接作为高级职称评审核心依据,并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人才职称破格评审政策;
2.住房保障:提供人才公寓租住福利或住房补贴,解决在站期间居住问题;
3.职业发展:博士后出站后,综合科研成果、日常考核表现,优先免试录用至本公司核心技术岗位;也可依托公司资源,推荐至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