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引进条件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后经历或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两年以上科研经历。有很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潜能,在研究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突出的学术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相当水平项目,或在海外有主持过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国内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相当职务。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科研项目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二、学科专业要求
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国际商务、马克思主义理论
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国际商务、马克思主义理论
福利待遇:
三、支持措施
(一)待遇支持
提供有竞争力的协议薪酬、安家补贴、科研经费以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场所。享受天津市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人才待遇和专属服务。
(二)科学研究
学校支持人才在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科研平台基地建设项目立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项人才支持计划。积极利用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人才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搭建平台,促进其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
(三)团队建设
学校重点支持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组建交叉融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在人力、物力、政策等方面给予组建团队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团队。
(四)配套服务
对于高水平优秀人才,聘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人员,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对于全职引进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A岗以及海外优秀人才,可协商解决配偶工作;其他人才配偶,在满足学校进人条件的基础上,优先录用。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