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具备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及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达到《滁州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方案》规定的A、B类青年博士类别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专业要求
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与加工等方向)
研究方向:
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与加工等方向)
福利待遇:
聘期内,学校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年薪待遇,其中聘期年薪的80%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剩余的20%为聘期任务奖励,在四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考核等次发放。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人员办理社保和缴纳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七级副教授所聘岗位的同类人员政策规定确定和缴纳,其中属个人缴纳部分从每月的薪酬中代扣,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另行支付。按相关规定提供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