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
2.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任务;
4.能够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专业要求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工程、机械、光学工程等
研究方向: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工程、机械、光学工程等
福利待遇:
四、在站待遇与保障
(一)在站待遇
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学校人事管理范围,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或协议工资制度,每月享受1000元租房补贴和3000元生活补贴,年薪25万—40万元,同时享受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社保及公积金等相关待遇;
(二)科研支持
1.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与科研条件支持;
2.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基金等项目;
(三)其他保障
1.按期出站且考核合格,若条件符合学校当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要求,经考核考察合格后,可申请留校任教。
2.支持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参与职称评审;
3.在站期间取得出站考核以外的高水平教科研成果可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奖励;
4.协助办理外籍人员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手续;
5.提供优厚的科研平台与学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