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持有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颁发的《国际中文教师证书》,具备扎实的汉语教学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能力;
4.英语水平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雅思IELTS≥5.5分;托福(TOEFLiBT)≥56分,其中各单项至少需达到:听力17分,阅读18分,口语20分;WSK(PETS5)笔试总分≥55分,听力≥18分,口试≥3分;多邻国≥85分。
二、专业要求
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相关专业。
三、学历学位要求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
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