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持有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如微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在微生物培养、发酵技术、蛋白质提取与纯化、分子克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验经验。熟悉微生物代谢工程、合成生物学等与微生物蛋白相关的领域。如有强烈兴趣,其它学科的博士亦可。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JCR二区及以上SCI学术研究论文1篇以上。
3.具有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英文阅读写作及交流能力。
4.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及创新能力,热爱科研,勤于思考,踏实严谨,有责任心与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研究方向:
微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福利待遇:
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研究经费,配备研究需要的设备和仪器,提供与国际高水平团队合作交流机会,个性化支持个人职业发展。
2.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其他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36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策,博士后可申请新区“鹏程计划”科技人才评聘,优秀博士后可参评D类岗位;特别优秀的,可参评C类岗位。
4.按照研究所规定提供工资、五险一金和绩效待遇。
5.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优农计划",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评审,入选者给予奖金奖励。
6.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可选择落户深圳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7.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8.对于博士后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深全职工作且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9.对于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深圳市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0.深圳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