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持有相应学科高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2.应届毕业生要求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在职教师要求相关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优先;
3.专业功底扎实,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4.在职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适龄青年需出示兵役证。
2.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和协作,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研究方向:
师范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