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事整形外科临床诊疗、教学科研、质量控制和学科建设等工作。
45周岁(含)以下。如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含)以下。
(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研究方向:
外科学(A100210)、外科学硕士
(专业硕士)(A100227)
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