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6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相关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当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1.具有5年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经历;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聘任在副高级岗位的经历;3.中共党员4.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或相当于该层次及以上水平者:①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教学能力比赛获奖者(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②承担相关领域科研课题、教改项目、课程、教材、资源库、“双高”专业群、产教融合项目、基地建设等(市级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前3位)③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荣誉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法学一级学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政治学一级学科(中共党史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