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相关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三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学历学位可适当放宽,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英语要求可放宽至四级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引进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引进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