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具有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福利待遇:
1.科研资助经费
提供与科研任务和发展目标相匹配的科研条件与启动支持。国家层面按照相关人才项目政策,给予100万—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省级层面提供相应配套经费;学校根据科研实际需求,统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平台及科研条件保障。
2.薪酬待遇
聘任至学校领军人才岗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对业绩特别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实行一人一议的薪酬支持方式。
3.住房保障
提供有竞争力的住房支持政策,享受相应住房补贴和安家费;聘期内提供1套瑶湖校区人才周转房(三室两厅)免租金居住。
4.职业发展支持
提供事业编制;按规定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支持组建高水平教研团队,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团队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平台建设、实验条件配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助力人才持续发展。
5.家庭发展支持
直接安置配偶工作,子女按照学校政策入读附属幼儿园、小学(全国百强)和中学(全国百强)。
6.其他支持政策
积极推荐申报省市各类人才项目;享受“南昌人才10条”和《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等省市人才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