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热爱教学科研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勤勉工作,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惩处记录。
3.原则上应当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受过相应的语言教学专门训练,取得相应的语言培训资质且一般从事母语国母语教学,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的,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4月30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对于在国内其他单位履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尚未期满的,不予聘用。
研究方向:
教育类、语言类
福利待遇:
1.薪酬13-20万元/年(根据个人教龄资历等情况有所区别)。
2.在岗期间提供租房补贴、探亲补贴等,标准1-3万元/年,同时为受聘者缴纳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