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医学门类(一)引进对象
面向全国及海外重点引进以下医学博士人才:
1.处于省内外本专业领先水平、引领创新发展、医教研产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
2.临床实践技能强、学术领先、专业能力突出的人才。
3.在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巨大的青年骨干人才。
(二)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引进医学博士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思想端正,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开拓创新。
2.身心健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我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和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需求的医学高层次人才。
3.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卫生健康委会商有关部门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4.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
研究方向:
医学门类
福利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安家补助。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30-80万的安家补助,并为其提供科研平台以及资金支持。
2.岗位激励金。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2000元/月岗位激励金,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后开始发放,连续发放3年。
3.薪酬绩效。按与聘用单位约定发放。
(二)保障服务待遇
1.符合本公告引进的博士人才,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进行考核招聘,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引进的博士人才可优先推荐参选“卫生健康英才计划”“嘉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评选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