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5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中级岗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学历学位要求
研究生
三、专业要求
—
地质学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四、其他条件要求
—
研究方向:
地质学一级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照省属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发放工资和科研经费等。积极落实山东省、济南市人才引进、培养、服务、保障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