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三)师资博士后一般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且需取得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须达到我校优秀博士人才第一层次学术水平标准;
(四)科研博士后首站博士后申请者年龄应在32周岁(含)及以下,特别优秀或人才紧缺的学科领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取得博士学位且须达到我校优秀博士人才第二层次学术水平标准;
(五)全日制进站工作;
(六)符合各院系流动站合作导师的博士后学术准入标准;
(七)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博士后;根据产学研协调创新实际需要招收联合培养博士后。报经流动站同意、学校审批后,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联合招收。
研究方向:
生态学(0713),林业工程(0829),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10),林学(0907)
福利待遇:
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