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为1975年6月9日以后出生),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在来校参加考核时提供。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福利待遇:
1.学校引进博士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到校工作三年内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
2.校内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坚持引育并举、人才强校战略,构建完善的校内人才支持体系,按照领航、杰出、拔尖、学术骨干四级梯队分层培育,为不同发展阶段教师提供成长支持与资助,入选者可享受年度基本津贴+业绩津贴。学校在科研平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大力支持教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项目。
3.到校工作均可入实名事业编制。
4.职称认定。引进的博士后人员,按照广西有关政策,可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
5.配偶工作。引进人才配偶具有硕士学位的,根据人岗适配原则,结合配偶的履历背景及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学校将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6.子女就学。本着就近入学原则,协助解决子女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转)学问题。
7.自治区青苗人才普惠性资助: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工作合同、且在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可享受自治区给予的生活补助和科研启动经费。
8.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9.自治区人才项目政策: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以下待遇。支持人才提前申报自治区人才项目,入选后保留资格1年,待全职来校工作后再确认正式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