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严谨细致,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3.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熟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5.主管/助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生),高级主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生),财务总监和副部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存在以下情形者不接受报名材料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管理类、机械类、理工类、材料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高校、科研机构或大型央企相关质量管理类工作经验,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
研究方向:
管理类、机械类、理工类、材料类
福利待遇:
1.实验室实行更有竞争力的协议工资薪酬体系,提供同地区同领域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实验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保公积金,节日福利、年度体检等。
3.提供相关专业和技能提升的培训机会,有完备的人才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