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
5.出生日期在1976年1月1日(含)以后,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毕业于境外知名高校者(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前500的大学或最新学科排名前100)优先考虑。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二)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有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的情况;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岗位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优先)、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金融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引进待遇:博士层次人才入校直接按副教授或更高标准确定待遇,综合收入30-85万元;学科带头人可一人一议。
另有配套科研启动费10万。
2.省市人才补助
支持申报国家级、省市级各类人才项目,入选后可申请相关人才补助:安家补助15-700万元;购房补贴50-180万元或配售90-150平方米户型的限价商品房。
三、其他福利
1.为引进人才增购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根据不同层次可在职工医保基础上额外报销门诊费和住院费;
2.符合我校周转房申请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教职工周转房,周转房过渡期间免租金;
3.协助解决随迁配偶工作;
4.教工自助餐厅全年三餐免费;
5.学校周边有地铁6号线和滨海快线,同时每天五条线路校车定时往返福州市区;
6.根据工作年限享有校龄津贴、暑期交流考察、体检、生日礼金、校内健身房及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等福利;
7.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单人单间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