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执业记录。
热爱婴幼儿托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公益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或正规托育机构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2年担任副园长或园长职务。
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育婴师等相关证书。
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0-3岁托育服务的政策法规、设置标准及运营规范。有成功筹建或运营示范性托育机构经验者优先
研究方向:
学前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薪酬水平: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实行基础薪酬+绩效奖励的结构工资制,具体面议。
福利保障: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定期体检、工会福利等。
发展平台:作为我院托育板块的核心管理人员,可深度参与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拥有广阔的职业晋升与专业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