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等需要。
4.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州外工作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合规取得且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州外工作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合规取得且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或不同专业学历学位的,以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学历学位报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6. 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和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岗位表)。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7. 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证书原件;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
8.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等问题的;
4.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影响期限内的;
6.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二、岗位描述
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三、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
四、专业要求
医学(门类)
五、其他条件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放宽至本科
六、备注
研究方向:
医学(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