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二、专业要求
教育与体育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及其它专业博士
研究方向:
教育与体育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及其它专业博士
福利待遇:
(一)引进待遇
1.安家补助费。引进博士研究生,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和工作实际需要,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紧缺急需人才,在玉溪市行政区域范围购买商品房,各类别给予20-4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积极支持引进博士申报市级刚性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2.科研启动费。服务期内一次性给予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具体使用方式按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执行。
3.工资绩效待遇。工资绩效按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规定执行。
4.服务期内提供学院教师值班周转房1套。
5.子女就读,子女户口随迁到学校的,按学院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办理相关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