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报考对象若为台州市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落实住培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范围内就业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单位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博士
三、专业要求
放射医学、核物理、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药工程(放射物理方向)、医学影像技术
四、其他要求
年龄45周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放射医学、核物理、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药工程(放射物理方向)、医学影像技术
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均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部分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也可实行年薪制待遇,具体以双方聘用合同约定为准。